离退休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40号)要求,基层党支部应每隔3年进行一次换届。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离退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离退休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现就2019年部分离退休党支部换届提醒如下。
一、2019年需要换届的离退休党支部名单及换届时间
支部名称 |
上次换届时间 |
预计下次换届时间 |
备注 |
离休党支部 |
2016年6月27日 |
2019年6月 |
|
退休第一党支部 |
2016年6月27日 |
2019年6月 |
|
退休第三党支部 |
2016年6月27日 |
2019年6月 |
|
退休第四党支部 |
2016年6月27日 |
2019年6月 |
|
退休第五党支部 |
2018年7月13日 |
2021年7月 |
2019年6月支委微调 |
退休第六党支部 |
2016年6月27日 |
2019年6月 |
|
二、有关要求
1.基层党组织每年12月份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换届情况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上次换届时间、计划换届时间、是否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理由等。
2.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换届情况,一般提前4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
3.基层党组织应当在任期届满2个月前,专题研究换届事宜,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及时启动换届工作。
4.换届工作应在届满的当月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届的,需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按程序批准,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
5.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并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共湖北中医药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总支部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